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厨房燃气管道工程采购公告
2024-06-2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厨房燃气管道工程
3、预算金额:241764.67元
4、最高限价:241764.67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工程、排风系统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或发包人下达的指令单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拆卸、包文明施工、包用工培训、包施工措施、包垃圾清运、包竣工验收、包保险、包税费、包保修等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6、完工期:4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处于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只有一家参与(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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