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高新区绿色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工程氟化盐加料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21赤峰高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6日,由内蒙古东山铝业有限公司和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主要负责承接赤峰市政府招商引进的“引擎项目”,具体实施赤峰高新区绿色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该项目为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600KA电解槽312台,达到年产原铝50万吨的生产规模。具体项目为赤峰高新区绿色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氟化盐加料车采购。
二、招标范围:
氟化盐加料车2台,分别为:
1台短臂氟化盐加料车整套设备,实现电解槽上部近端点料箱的氟化盐添加;
1台长臂氟化盐加料车整套设备,实现电解槽上部远端点料箱的氟化盐添加。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的法人主体,具有完整履行本招标公告所需的设备设计、生产及安装、检修维护及其他服务相匹配的技术力量和组织施工能力。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制造、经销、安装等资质文件;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书、检测报告等文件。
(三)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信用中国”网查询,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四)业绩要求:具有氟化盐加料车销售的业绩。若时间超过1年的项目业绩,需提供购置合同复印件(原件待验)。
(五)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履行合同条款保障。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六)投标人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若有改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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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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