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固体产品联合仓库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招标公告
2024-06-2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固体产品联合仓库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
化工固体产品联合仓库及叉车充电棚拟建于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厂区中东部。其南侧和东侧紧邻广西石化化工区新建铁路;北侧为EVA装置;东侧由北向南依次为全密聚乙烯装置、高密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和聚苯乙烯装置。
化工固体产品联合仓库由五个主项单元组成,分别为1#包装厂房、1#立体仓库、2#包装厂房、2#立体仓库、叉车充电棚,总包装量180万吨/年(含:EVA、FDPE、HDPE、PP、PS),总存储量181.4万吨/年(含:EVA、FDPE、HDPE、PP、PS、LCBR),年工作时间均为8000小时。
2.2招标范围: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标包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招标编号HQITC-2024-WZ-075/01,HDPE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4套,PP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3套,PS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3套;
标段二:招标编号HQITC-2024-WZ-075/02,EVA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4套,FDPE全自动重膜包装码垛机组3套。
2.4交货期:
标段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月;
标段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个月。
2.5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炼油工程东侧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同时为核心设备(FFS重载膜包装、高位码垛机、冷拉伸套膜机)制造商。
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或三证合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2质量要求: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在国内类似石油化工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投标人承诺未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非计划系统停机超过24小时以上的重大生产影响。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聚烯烃装置中单项合同具有FFS重载膜包装、高位码垛、冷拉伸套膜包装成套生产线,满足包装:1600袋/小时, 高位码垛:1800袋/小时;套膜:45垛/小时,单袋25kg的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并获得用户使用证明的业绩1个(至少含1台套包装码垛套膜)。
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应证明成套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类型、所处理物料名称、包装机能力、码垛机能力、套膜机能力、包装规格、用户名称等信息)、用户使用证明、验收报告及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技术参数的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合同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扫描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或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同时提供: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3)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6)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中石油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扫描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8:30时至2024年6月27日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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