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遴选两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遴选两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遴选两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当一年度合同期满后,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付款方式:辅拍按次付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的开办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事业单位,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开办资金应分别达到400万元和600万元;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在泰州市范围内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且实缴部分应不低于30%;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分别不低于800万元和1200万元,且实缴部分均应不低于30%;

2.具有与其开展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且信用良好,无不诚信记录;

3.具有10名以上相对固定,能够承担法律、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并缴纳社保,无不良记录;

4.能够提供驻点服务,各派驻本院人员2名;

5.具有拍卖财产VR拍摄及制作能力;

6.具有随时提供引领现场看样的能力;

7.具有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的能力;

8.具有官微、官网等宣传渠道,对上拍标的物进行宣传推广的能力;

9.具有完善的内部治理及管理制度;

10.具有与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11.同意并承诺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每日下午14点0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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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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