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品牌创意策划类服务商项目—新媒体传播类子项招标公告

2024-06-24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品牌创意策划类服务商项目—新媒体传播类子项

1.2招标编号: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招标人地址:(登录后查看)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530万元

1.7本次招标内容为:2024-2026年品牌创意策划类服务商项目—新媒体传播类子项(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前3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中标人),其中不超过2名正选供应商、不超过1名备选供应商。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提供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2专用条款

(1)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系统重要性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开发布的名单为准)或国内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一期联合公开发布的名单为准),总部或其直属机构新媒体传播服务同类入围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关键页、签字页,如提供入围类框架合同的,应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服务内容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新媒体服务、品牌传播、传播服务、广告宣传、广告投放、广告服务、策划制作、视频采访等新媒体传播类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须承诺自有APP下载量(以华为、小米、oppo、vivo官方应用商城下载量总和)在1000万次(含)以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二册附件4-6承诺函);

(4)投标人须承诺在第三方平台(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自有账号累计粉丝量在1000万(含)以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二册附件4-7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07月01日(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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