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电极锅炉及辅机(除氧器及定排扩容器)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4

1.项目条件

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电极锅炉及辅机(除氧器及定排扩容器)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1)2*15T/h电极锅炉,包含但不限于锅炉本体、循环水泵、蒸汽过热器、加药装置、仪表、自控、电气设备以及各设备间连接的管道和配件等由锅炉厂成套设计并供货。(2)低压旋膜除氧器V22301(包含但不限于除氧塔、水箱、冷却器、安全附件、仪表、自控设备以及所有安装配套物资),定期排污扩容器V22302。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交货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前全部设备到货。(或以采购人开工通知起100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有限价: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锅炉制造锅炉(A)或锅炉(A电加热锅炉)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4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须至少具有电极锅炉成套机组供货业绩1份且已投产1年以上或具备燃煤锅炉(锅炉蒸发量≥1700T/h)业绩1份。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 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验收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供应商或供应商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

注:第(1)、(2)两条供应商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3)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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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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