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城区网点自动柜员机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5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城区网点自动柜员机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城区网点自动柜员机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城区网点自动柜员机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XYT
2.2 招标范围:自动柜员机装卸钞及清分整点、非技术性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紧急状况现场处理等服务。
2.3 服务期:2年。
2.4 服务要求:驻点外包,我行提供场地、机具设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预算:服务的自动柜员机约52台,单价1.39万元/台/年,每年外包服务费用72.28万元,2年总计费用144.56万元(含税)。本次招标以单台年服务为标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在最近二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5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6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7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利润表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足二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时间后应有的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利润表的“净利润”不能为负数。
3.8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为:企业服务人员30人以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具备工行(二级) 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12.具备日配送30台ATM机加钞能力。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3.15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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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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