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

2024-06-25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预算金额:第三包:19.18万元

最高限价:第三包:19.1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2、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共划分为一个包。第三包: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电工及材料等产品抽检。

3、采购标的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投标单位所参与包中75%以上的产品须具有所有项目检验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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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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