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西部(重庆)科学城数字产业基地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电力和通信工程设备材料费电缆线路综合监控系统
2024-06-251.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700000.00元(不含税)
(2)交货期:按甲方发出要货通知书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重庆市买方指定位置。
(4)保修期: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5)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监控系统采购。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详见比选文件“采购一览表”,参选人参选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采购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参数要求 |
单位 |
计划数量 (暂定)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电缆线路综合监控系统 |
含高压电缆护套环流监测系统、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监控中心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700000.0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是否接受代理商: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与参选。比选人必须是本次参选产品(电缆线路监控系统)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1)比选人为参选产品(电缆线路监控系统)制造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2)比选人如为参选产品(电缆线路监控系统)代理商的,应提供其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注:无法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或同一制造商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同时参与参选、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选的,均否决其参选。
(6)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电缆线路监控系统)的销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
注:①合同乙方或卖方为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总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否则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②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5日16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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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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