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薪酬绩效体系建设咨询方案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5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1)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6-2) ,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 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年06月25日起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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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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