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以苏交公便设施〔2024〕20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便设施〔2024〕2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丰县境内,主要是对237国道丰县段路侧险要等路段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桩号范围为K97+000~K116+188段,对事故多发点段、平面交叉口、公路断面形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具体以工程量及施工图纸为准。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1.集镇段整治:

(1)K102+200-K103+800欢口镇路段:调整中山路至欢首线路段横断面形式,将双向六车道改为双向四车道,同步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2)K109+500-K111+000师寨镇路段:调整下行线限速值,优化沿线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

(3)K113+300-K144+000史小桥路段:K113+500史小桥起点下行线增加渐变段长度,迁移车道数变少标志,硬化加油站门前部分侧分带花坛改造为彩色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车地面标识;上行线封闭K113+350人非通道开口,渐变段位置后移并增加长度;镇区两侧增设禁停标志标线。

2.中分带封闭:按照“237国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对中分带开口实施归并。

3.平交口优化改造:

(1)K102+800中山路平交口压缩中分带宽度和车道宽度,增设单独左转车道;缩小中分带开口长度,西侧被交道路加铺转角,配套优化交叉口标志标线等。

(2)K103+580欢首线平交口压缩中分带宽度和车道宽度,增加硬路肩宽度。

(3)K102+450欢润路交叉口缩小中分带开口长度,西侧被交道路实施加铺转角,重新渠化交叉口标志标线。

(4)K110+150师寨镇中心街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调整人行过街位置。

(5)K100+450交叉口调被交道路接入线形,挖除下行线进口道易停车区域,恢复土路肩,配套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修剪通视三角区遮挡视距障碍物;督促燃气分输站管理单位负责按照2017年安评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改移接入道路,并完善相应设施。

(6)K115+270北常线交叉口硬路肩增设彩色防滑路面;护栏立柱安装反光柱帽;修剪遮挡视距障碍物;完善交叉口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等。

(7)K97+400、K98+200、K99+450、K105+490、K107+550、K101+300、K108+920、K114+150、K116+100等非信号灯路口距停车线一定范围外边实线施划蓝色振荡标线,主线地面施划文字警示标识,施划纵向减速标线;硬路肩增设彩色防滑路面;护栏立柱安装反光柱帽。

4.对路侧险要等路段增设防撞护栏。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遮挡视距障

碍物,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清理公路用地外遮挡视距障碍物。

6.统一调整全线限速值。

7.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优化沿线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本次招标为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招标内容为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3项目施工工期:5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2日,完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2.4投资额约人民币4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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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处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2)项目总工要求: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它在建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8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9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3.10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1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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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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