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科技园D7栋部分楼层以及汇智科技园A3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6-2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红枫科技园D7栋部分楼层以及汇智科技园A3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监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新港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
红枫科技园D7栋部分楼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山路与智芯路交叉口红枫科技园D7栋;
汇智科技园A3栋部分楼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
2、招标范围:本次拟对红枫科技园及汇智科技园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进行适应性改造,其中:
红枫科技园D7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023.16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约666平方米,包括地下室核心筒、电梯厅、楼梯间前室、楼梯间;地上部分面积 8356.46 平方米,包括一层入户厅、3-7 层所有区域、8-10层楼梯间及公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装修改造、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安装工程。
汇智科技园A3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包括第4层、第5层、第9层,总建筑面积约4110.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域装修改造,局部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安装工程。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4、标段划分:1个。
5、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
3.1.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1.5项目总监(红枫科技园D7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及汇智科技园A3栋部分楼层研发办公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各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
3.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内容以监理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相关内容,则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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