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炼铁总厂焦炉自动放散点火功能恢复及安全设施功能完善总承包(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焦炉自动放散点火功能恢复及安全设施功能完善总承包(PC)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焦炉自动放散点火功能恢复及安全设施功能完善总承包(PC)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在线拆除旧的放散装置和安装新放散装置及附属设施32套,控制系统8套,恢复焦炉点火放散装置的原有功能。
(具体内容见技术协议)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6米及以上焦炉煤气点火放散装置安装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对应合同及部分对应发票、竣工报告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合同中若无业绩证明信息,须提供对应合同的技术协议。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2)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6米及以上焦炉煤气点火放散装置安装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对应合同及部分对应发票、竣工报告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合同中若无业绩证明信息,须提供对应合同的技术协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6日08时15分至2024年07月16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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