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1、2、3、4、7号线废油回收处理项目(2024-2026年)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6-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7号线废油回收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低限价(含税):人民币伍万伍仟肆佰壹拾叁元叁角叁分(¥55413.33),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最低限价。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是为满足苏州轨道交通1、2、3、4、7号线废油回收处理。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服从谈判采购单位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代码900-214-08或HW08大类,且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11:20002/main/view/index/index.html#/)中登记备案,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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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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