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韩城北站物流集运中心项目(受储煤系统)第一批设备采购包7自动采制样装置招标公告

2024-06-2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韩城北站物流集运中心项目(受储煤系统)第一批设备采购包7自动采制样装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受储煤系统、管带运输系统、缓存装车系统、铁路专用线系统(铁路部分)四个生产系统,受储煤系统采用受煤坑受煤+储配仓储煤+筒仓配煤;管带运输系统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运输;缓存装车系统采用筒仓缓存+火车快速装车站装车。本次需为受储煤系统采购4套自动采制样装置。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受储煤系统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检验、试验、技术资料提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等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到货。

2.5、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验收后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拟投标设备所配备的防爆电机需提供对应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近年(2020年-2023年其中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8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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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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