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晋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阳翼高速公路2024年-2026年路面周期性集中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6-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阳翼高速公路2024年-2026年路面周期性集中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晋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第17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批复,项目业主为晋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阳翼高速公路于2010年10月25日竣工通车,路基宽度 24.5 米,连接晋城、临汾两市,途经阳城、沁水、翼城三县,全长 64.8 公里,其中包括S86晋运高速阳翼段K29+530-K48+838,S65安阳高速阳翼段K73+070-K89+876,S80陵侯高速阳翼段K133+131-K161+817。按照交控集团年度运营管理工作要点,为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科学进行养护对策选择,合理分配养护费用,实现公路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养护决策的科学化,晋城公司对阳翼高速公路进行了周期性养护规划,通过周期性养护,着力提升所辖公路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
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001标段 
招标范围:阳翼高速公路2024-2026年路面周期性集中养护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含应急养护)。
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修复等。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程按2024-2026年度分批实施,单项工程的设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工期按招标人计划执行(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高速公路管理相关养护规定,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4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相关的养护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桥梁相关的养护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隧道相关的养护工程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相关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桥梁相关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隧道相关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交安相关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1.如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以上内容,予以分别认定。
2.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累计满足上述条件。
3.业绩信息均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业绩;
(3)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总工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内 (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1.拟任主要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业绩信息均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包含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⑤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6-26-20:00至 2024-07-03-2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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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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