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平安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平安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元/人/年,学生自愿购买。

5.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服务范围

保险内容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备注

1

玉溪师范学院

意外身故保险

意外残疾保险

疾病身故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险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元/人/年

100.00

学生自愿购买,按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注:供应商对应参与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一旦中选,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在服务期限内,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同一家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和授权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提供承诺书)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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