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救援工具车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6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救援工具车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 委托现就 救援工具车大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付地点

1

救援工具车大修

25B

1

入厂后60日内

呼和浩特机务段呼和救援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救援工具车在国铁系统及地方铁路系统行业内近3年至少1份及其以上大修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设备验收单(签字盖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原件随时备查)。

6、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相应车型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25B型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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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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