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销售公司广州番禺大龙欣荣充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2024-06-27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受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委托,现对广东销售公司广州番禺大龙欣荣充电站建设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本谈判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谈判。
一、项目编号: ZY2
二、项目名称:广东销售公司广州番禺大龙欣荣充电站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 广东销售公司广州番禺大龙欣荣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已下达,已出具施工图,已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已审核选商控制价。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组织开展谈判工作。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3、项目承办人:刘滨 ;
联系方式: 020-38058093。
二、谈判范围
谈判范围及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基础建设、站内电缆铺设、路面恢复及相关包装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
谈判单位的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个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模式,甲乙双方同意按谈判单位总报价金额作为本次谈判范围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中石油加油站建设相关标准)的最高限价,并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等的依据。对于成交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完工后参照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对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同比例下浮。对经过双方确认新增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结算金额按照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对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同比例下浮。
本工程项目谈判前,谈判单位须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在编制报价文件时,须全面考虑项目现场与图纸之间的差异,并在报价时承诺未发现图纸存在设计错误、缺项、漏项或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情况,报价文件已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报价结果的影响。
工期:发包人下达开工要求起45日历日。
控制价要求:143.14万,含税9%。
四、资质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承包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1.3承包商须具有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2 财务要求
承包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3 信誉要求
承包商6.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6.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4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 人员要求
承包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协助办理竣工验收有关手续。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承诺函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5其他要求
4.5.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5.2承包商须承诺不得将成交项目施工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承包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4日16时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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