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重碱蒸馏塔清扫及相关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4-06-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重碱蒸馏塔清扫及相关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业主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重碱蒸馏塔清扫及相关服务业务外包

2.2招标内容:蒸馏工序共计A、B、C、D四个系统,蒸馏单系统固定氨蒸馏塔二十三圈、游离氨蒸馏塔十五圈、预灰桶和第一、二闪发器等塔器的清理,另包含蒸馏单系统的所有人孔门开闭、管线清理、扫塔后现场碱疤清理至指定地点,扫塔结束后楼面恢复干净,工完料净场地清后方可离开场(具体工作量见发包人要求)。

2.3清扫数量:年预估共计清扫16次(该次数仅供参考,不作承诺,具体以实际清扫数量为准)。

2.4服务期限:壹年

2.5工作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的标准完成清扫作业,蒸馏塔单系统清扫响应时间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第二天上午8:00前人员必须到场,72小时内完成清扫;

2.6最高投标限价:单价80786元/次,总价1292576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如蒸馏塔塔器及相关附属设备拆除清扫安装类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并在承诺书上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4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1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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