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兴供热公司换热站自控系统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7
一、   招标条件

华兴供热公司换热站自控系统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

2.2 项目规模:82座换热站自控系统及其附属、辅助设备、附件安装、调试和试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8/20-SB-00401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换热站自控系统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

82座换热站自控系统及其附属、辅助设备、附件安装、调试和试验(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

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换热站自控系统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 2 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自控系统安装;

(2)自控系统改造。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7 15:212024-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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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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