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7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27日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规模为电视监视系统及其相应设备。

2.2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2.3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电视监视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20000元。

2.5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大榭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2.6交货方式:工地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7交货期:设备订单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货到现场,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待招标人通知后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保管。)

2.8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摄像机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 9:00起至2024年7月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5:00时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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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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