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关于上饶市公安局上饶市强制戒毒所改造特种产品采购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4-06-28
项目名称:上饶市强制戒毒所改造特种产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3616.00 元

最高限价:172361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127231 强戒所(新看守所)改造项目 1 1723616.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用“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提供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对应事项的证明材料(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9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0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