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厂区生产车间扩建三期项目(熏炉车间)及红肠车间改造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2024-06-28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厂区生产车间扩建三期项目(熏炉车间)及红肠车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保记录。(2)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5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情形;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05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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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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