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2401-120316-89-01-90285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资金为12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2050万元,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15942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建设规模为15942平方米,新建输变配电工区建筑一座,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额120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中心商务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监理,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5942平方米,地上7层,最大高度37米,地下深度6米,最大单体跨度9.6米;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38.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4年09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4年0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投标单位须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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