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8一、招标条件 | |||||||||||||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备案。以阜清发改发【2023】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院内西南角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960.98㎡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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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16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CA锁;2.建造师注册证书;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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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09: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 | |||||||||||||
4.开标方式: | |||||||||||||
5.开标说明: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 17时00分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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