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6-28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信息化标杆校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如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后,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要求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
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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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