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崇乡知青小镇提质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公告
2024-06-28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大崇乡知青小镇提质改造(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崇乡知青小镇提质改造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HNHS
4、采购项目预算:995533.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大崇乡知青小镇提质改造 |
大崇乡知青小镇提质改造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995533.00元 |
995533.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7 月 05 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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