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大高速公路沈阳至鞠屯段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橡胶沥青加工项目采购公告
2024-06-28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沈大高速公路沈阳至鞠屯段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橡胶沥青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大高速公路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维修范围沈阳至鞠屯段,维修桩号K0+000-K239+000(239公里)。我公司承建沈大高速公路K132+000-K239+000段维修(107公里),包括主线、3个服务区、2个枢纽立交、匝道病害处理后罩面,其中包括西海服务区、三十里堡服务区、复州河服务区、大盘枢纽立交、盖州西枢纽立交、虎庄立交、营口立交、营口南立交、盖州立交、沙岗子立交、鲅鱼圈立交、李官立交。
2.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2024年沈大高速公路沈阳至鞠屯段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橡胶沥青加工、产品售后服务保障。预计加工数量详见下表: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至少有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搅拌设备一套、反应设备三套。
3.供应能力:日供货量需不低于130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销售金额不低于300万的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13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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