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R23020地块配建移交工程(水系贯通勘察设计及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4-06-28
一、R23020地块配建移交工程(水系贯通勘察设计及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 工程项目名称:R23020地块配建移交工程(水系贯通勘察设计及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3.2 工程地点:崇川区R23020地块周边

3.3 建设规模:新开及整治河道1条水系,位于R23020地块西侧和南侧50米范围内,新开挖河道北起锦城路,东至华丰河,全长约400米,其中地块西侧河道宽度约15米,南侧河道宽度约5~10米,河道底高程0.5米(1985国家高程)(具体线型见规划条件附图),投资估算额约800万元。

3.4 招标内容及要求:

3.4.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调查、现场及周边地块调查;整体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物探;整体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文本、方案效果图及配合报批工作);整体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相关的测量工作及技术审查咨询)以及为取得核准制立项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整体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为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整体项目的评估评价及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

3.4.2专项设计/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防洪影响评估(代建一座桥梁、自建两座桥梁、华丰河下穿连通口)的编制、送审、完成审查备案。确保所出具的防洪影响评估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后续审批阶段的使用深度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其一即可):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或④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防洪评价),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专业评价工作的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3、项目人员要求:

4.3.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投资估算额)64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可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3.2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其下属分公司与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其下属分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负责人2024年3月-2024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负责人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控制价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8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33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07月09日14时00分前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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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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