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块煤挑拣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块煤挑拣回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 7月18日上午9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M41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郑煤电公司井下通过主井提升至平地筛选厂的大块矸石中含有一定量的煤块,为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增加经济效益,自2013年以来一直对外承包由专业队伍人工挑拣回收,并按照合同逐月计量核算。现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该项工作正常进行,需进行公开招标。

工作内容及标准:

1、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上矸石中所含≥50*50mm的煤块由中标方负责全部捡出,挑拣后矸石中含煤率不能超过5%、大煤块中含矸率不能超过0.5%。

2、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上规格超过≥700*700mm的大块矸石由中标方负责全部打碎,避免排矸皮带出现卡堵影响生产。

3、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上的钢材、木材、设备、配件等物品由中标方负责全部回收,统一放置在指定区域。

4、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机头、机尾出现卡碴影响生产时,由中标方负责及时处理。

5、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平台文明生产由中标方负责,若因文明卫生问题产生的罚款、扣款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方发现我公司筛选厂手选皮带等相关设备、设施出现问题、隐患时,应及时通知我公司筛选厂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付款方式:根据大块煤挑拣回收结算金额,每月由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交我公司财务部门,由我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资金计划进行付款。

服务期限:本次中标方服务年限为1年。

最高投标限价:47元/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期内);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承包商营业执照所规定经营范围需有“装卸运输搬运”或“矿产品加工”等内容。

3.4  承包商需在煤矿企业从事过类似工作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日前一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网站网页截图(含报告生成日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显示。(不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完整地提供“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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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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