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动队伍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救援装备(灭火机、油锯)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动队伍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救援装备(灭火机、油锯)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607.03

★4.最高限价(万元):500.9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

★最高限价(合计)

(万元)

核心产品

1

1

风力灭火机

300

0.70

210

 

2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295

0.8

236

 

3

油锯

122

0.45

54.9

注:1)投标人须对招标范围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或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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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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