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华东总部生产基地智慧园区及可视化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__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新振路北 2.2建设规模:华东总部基地总投资约21.4亿,用地面积122.38亩,新建办公及厂房约19万平方米。建设后主要开展新能源、特检、软件与通信等试验及检测,计划2024年底投入试运营;本工程主要包括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试验室可视化系统及各系统硬件配套设施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_本次招标为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根据招标版图纸进行二次深化,深化完成后的图纸经招标人确认完成后,作为最终施工版图纸,图纸深化前后发生差异,合同价款不予以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3个及以上的类似智能信息化项目,且项目金额不低于1500万,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以上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证明资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资格要求中的项目内容、签约时间、金额等内容)。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相关证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同时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IT服务工程师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证书以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项目的招标活动; (3)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4)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近3年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且在处罚期限内。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的应在投标时同步提交联合体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 月 30 日到2024年 7 月 5 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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