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气化二期激冷环、降液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气化二期激冷环、降液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合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气化二期激冷环、降液管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气化车间二期激冷环、降液管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气化车间二期气化激冷环、降液管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2.2招标范围:气化车间二期气化激冷环、降液管1台套,含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及调试等方面。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相关的图纸及资料,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开车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3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报价不计入总价。主要设计参数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说明。
2.3交货地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东区仓库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货到现场(或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水煤浆气化炉激冷环、降液管制造经验及业绩,2021年以前要有至少1家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可能将导致无效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自行查询,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04日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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