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鸿信扬州市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扬州市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工期

服务地点

1

中电鸿信扬州市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

扬州市

……

1.2.1免费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2服务地点:扬州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符合质量:符合比选人要求。t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734199.35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4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达到3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5参选人须承诺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7本项目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 日至 2024年7月 3 日,每日上午8时 30 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 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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