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法库县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生物质炉具)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4-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生物质炉具)第二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全县计划选取约2000户农户采取生物质炉具进行冬季取暖。

生物质压块炉具技术要求:

1.产品符合行业标准 NB/T 34006-2020《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 34005-2020《清洁采暖炉具试验方法》的相关要求。

2.生物质炉具的采暖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 1 级要求;炉具采暖热效率>7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30mg/m,二氧化硫<20mg/m,氮氧化物<150mg/m,一氧化碳<0.10%;烟气黑度级≤1。

3.应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包括产品的供热量、采暖效率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参数,并满足本要求“2”中的规定;检验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投标炉具型号一致。

4.吸热水套使用铸铁时,壁面厚度应不小于 4mm;使用碳素钢时,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应不小于 3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 2mm。

5. 本次采购生物质压块炉具额定供热量不小于12kW。因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按照设备单价×实际安装的台数。

6.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炉具安装位置与卧室相通的,应有隔离措施,并设置对外通风口,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炉具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烟囱管径不应小于炉具出烟口直径,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不准许在烟囱内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

8.炉具装配安全防爆装置,性能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9.炉具应具有防止回火措施。

10.企业应承诺对生物质压块炉具整体免费保修 5 年,超过质保期后,中标企业应按材料成本价进行维修。

11.数量:2000台。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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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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