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坦桑尼亚中央线标轨铁路第五标段项目接触网线材吊弦、弹性吊索、电连接线材等招标公告
2024-07-02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建设的坦桑尼亚中央线标轨铁路第五标段项目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概况
坦桑尼亚中央线标轨铁路第五标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坦桑尼亚北部地区,连接姆万扎省、西米尤省、辛阳加省,起点为姆万扎市、终点为伊萨卡市(正线全长237公里,站线全长92公里),项目为欧洲标准电气化铁路(信号系统采用ERTMS/ETCS-2等级)。项目实施为设计加施工模式,工程内容包括全线土石方工程、桥涵结构工程、轨道工程、站房工程、四电工程的设计与建造。项目开工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合同总工期36个月,质保期为竣工交付后24个月。
2、招标范围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1 |
吊弦线材 |
BzII 16/84mm2 |
千米 |
67.833 |
满足欧标 DIN43138,DIN48201 |
2 |
电连接线材 |
E-CU 95/259mm2 |
千米 |
8.554 |
|
3 |
弹性吊索线材 |
BzII 35/7 mm2 |
千米 |
68.843 |
|
4 |
中心锚结线材 |
BzII 70/19mm2 |
千米 |
4.233 |
该批物资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生产数量为准。
3、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中、英文资料:
3.1.1厂家简介、ISO9001证书、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相关供货业绩、营业执照等。
3.1.2投标产品介绍,投标人应在技术册中详细阐述产品的规格和性能,以证实其符合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1.3所有上述文件均为提交的必须资料,投标文件中如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
3.2 产品批复及厂验: 投标人需配合项目团队完成产品的审批过程。在产品批复后,制定厂验计划,并配合项目完成业主、监理的厂验工作。报价需包含所有招标产品的一般性能检测实验费用。对于招标产品的第三方检测,若产品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产品检测不合格则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因标的物执行标准为欧标,故项目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审批时间较长,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设定为180个日历日。
3.4厂家应提供详细的招标产品包装、装箱配置及运输方案,须满足防碰撞、防腐蚀、防盐雾等海运包装要求,需配备掏箱用工具(如有)。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负责,独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2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以来同类产品在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相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700万人民币,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证书或履约证书,含在建或完工)。近五年有同类产品的海外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
4.3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信誉,需要有能力提供充分的技术服务、售后支持、系统认证等相关服务。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且不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作方警示名录中。
4.4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公告要求方可投标报名,若投标人不具备此资格要求,存在资料造假或不全,招标人不予提供标书,标书费不予退还,同时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4.5投标人须满足2023年的供货国内业绩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6 不接受非厂商单位进行投标。
5、交货
5.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国内主要港口(天津港、上海港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交货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生产、发运和供货数量以排产令为准。
6.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8日12:00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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