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4年莆田低速充电桩端口安装施工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2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4年莆田低速充电桩端口安装施工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莆田低速充电桩端口安装施工及维护服务。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月份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单价(元)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含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单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含税安全生产费单价(元) |
含税单价基准价(含安全生产费)(元) |
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1 |
分布式低速充电桩附墙安装施工 |
台 |
300 |
/ |
186.27 |
3.73 |
190.00 |
57000.00 |
9% |
203.03 |
4.07 |
207.10 |
62130.00 |
2 |
分布式低速充电桩支架安装施工 |
台 |
100 |
/ |
301.64 |
6.03 |
307.67 |
30767.00 |
9% |
328.79 |
6.57 |
335.36 |
33536.00 |
3 |
分布式低速充电桩立柱安装施工 |
台 |
100 |
/ |
325.04 |
6.50 |
331.54 |
33154.00 |
9% |
354.29 |
7.09 |
361.38 |
36138.00 |
4 |
10路集中式低速充电桩附墙安装施工 |
台 |
250 |
/ |
931.37 |
18.63 |
950.00 |
237500.00 |
9% |
1015.19 |
20.31 |
1035.50 |
258875.00 |
5 |
10路集中式低速充电桩支架安装施工 |
台 |
275 |
/ |
1508.20 |
30.16 |
1538.36 |
423049.00 |
9% |
1643.94 |
32.87 |
1676.81 |
461122.75 |
6 |
10路集中式低速充电桩立柱安装施工 |
台 |
50 |
/ |
1625.20 |
32.50 |
1657.70 |
82885.00 |
9% |
1771.47 |
35.43 |
1806.90 |
90345.00 |
7 |
充电桩端口维护 |
元/端口/月 |
8500 |
8 |
0.70 |
/ |
0.70 |
47600.00 |
6% |
0.74 |
/ |
0.74 |
50320.00 |
8 |
合计 |
911955.00 |
992466.75 |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4年莆田低速充电桩端口安装施工及维护服务采购。
2.2★工程保修期: 自安装完成后,进行交付验收,从签收终验报告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3★施工工期: 自接到采购人订单或正式邮件通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施工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具体以订单地点为准。
2.6★工程承包方式:除充电桩端口甲供,其他材料均为乙供。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8项目类型:工程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参选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4)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7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上述参选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参选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子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4.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参选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9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10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外电引入电力施工类或外电引入电力维护类或低速充电桩施工类或低速充电桩维护类或通讯综合维护类】相关同类业绩。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日20时00分-2024年07月0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