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汉源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大桥局盘兴铁路、大桥局盘兴铁路项目、15局西香高速公路项目、18局毕节二中搬迁扩建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02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移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钢、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投入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铁集团承担工程资本金的20%,贵州省承担工程资本金的80%和全部征拆资本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毕节二中搬迁扩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毕节二中搬迁扩建项目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合同金额1.086亿元,合同工期10月,开工日期:2024年2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主要工程;位于汉源县县城,包括4个社区1个集镇(滨湖社区、西园社区、饮泉社区、流沙河社区、市荣集镇),其中安置小区39个,安置地块45个,安置地块、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道路、场坪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出入口改造、门卫室、公厕、全民运动活动场地等)。
2.1.2盘兴铁路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市盘州区。合同金额12.93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2年01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线路全长17.56km,起讫里程DK35+890~DK53+450。桥梁工程:1座/1.621km,响水镇特大桥,本桥中心里程为DK41+301,其中DK40+740处(5#-6#墩)跨越县道,采用(32+64+32)m连续梁跨越;DK41+140处(17#墩)跨越高架桥、采用32m简支梁跨越;DK41+300处(20#-21#墩)跨越沿河东路,响水河。采用(64+120+64)m钢构跨越;DK41+540处(25#-26#墩)跨越县道x202,采用(36+2*68+36)m连续梁跨越;DK41+840处(30#-32#墩)跨越县道x202,采用(36+2*56+36)m连续梁跨越;主墩为20、21#,墩高分别为41m、28m。隧道工程:2座/15.8km,其中保田隧道全长11.203km,共设4处横洞,2处泄水洞,1处平导;进口段DK42+240-DK42+417为低瓦斯段;石桥隧道全长4.611km,设1处横洞,1处平导,全隧为低瓦斯工区,DK39+047-DK39+087段穿越糯寨断层破碎带,长度40米;DK35+902-DK39+087段位于可溶岩,岩溶强烈发育,长度3185米;DK39+730-900、DK40+440-471段穿越弱膨胀岩(有底鼓可能),长度55米。两座隧道均为高风险隧道,为本工程重难点工程。
2.1.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香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合同金额15.89亿元,合同工期54月,开工日期:2023年9月,竣工日期:2028年3月。主要工程:桥梁29座/17.62km(单幅),挖方130.18万m³,填方29.96万m³,轻质土1.37万m³,涵洞10座,桩基1165根,墩柱870根,T梁2262片,最高桥墩67m,1处65米钢混组合梁,1处70米钢混组合梁,2处48+84+48连续刚构梁。
2.1.4毕节二中搬迁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合同金额3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19年8月,竣工日期:2022年7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办事处德沟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43398.79m2、总建筑面积151157.47m2、建筑占地面积37943.07m2、建筑密度15.589%、容积率0.547、绿地率39.81%。其中包含3栋教学楼5F、1栋行政办公楼4F、1栋实验楼5F、1栋艺术馆4F、1栋科学馆4F、1栋图书馆3F、1栋礼堂1F、1栋体育馆2F、1栋游泳馆1F、1栋室内活动馆1F、2栋食堂3F、6栋学生宿舍6F、2栋教室周转房16F、公厕、大门值班室、1栋地下停车库-2F等附属设施。均为框架结构。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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