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级视频云联网监测系统优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2
项目概况
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级视频云联网监测系统优化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4)第32号.1B1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级视频云联网监测系统优化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并部署,具备使用条件,并向中心出具包含开通运行、功能测试与申请上线等内容的书面交付报告,双方确认签章并以此确定试运行期开始时间。系统一个月试运行期满,并通过中心验收之日起正式进入服务期,服务期为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级视频云联网监测系统优化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级视频云联网监测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
(3)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以上三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法人仅提供部门决算报告即可)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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