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第三分公司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无机纤维保温棉招标公告

2024-07-02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无机纤维保温棉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材料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26746-2011《矿物棉喷涂绝热层》

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3、样品提供要求:      需提供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2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详见后附明细 。

2、厂家要求:  无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装卸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2、支付时间:  乙方供货达到合同额一半时付已供货款的80%,全部货到付至已供货款的9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供货货款的97%。剩余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返还。。

3、发票约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16 时0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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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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