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货车轴承一般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1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货车轴承一般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委托现就 货车轴承一般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货车轴承一般修1

353130B型

框架协议

按合同约定

集宁车辆段

2

352226X2-2RZ型

框架协议

1

货车轴承一般修2

353130B型

框架协议

按合同约定

集宁车辆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本次只接受专业轴承检修企业进行投标,暂不接受车辆工厂等非专业轴承检修企业投标;经营范围须涵盖轴承大修或轴承一般检修,并提供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资格认证。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因投标人产品质量或供货原因未履行上一年度中标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生产影响和经济损失,依据《呼和浩特铁路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和上一年度招标文件规定,本次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7 月 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7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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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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