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研究院泾河新城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扩建施工总承包22厂房钢结构围护。招标公告

2024-07-03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中金钢构规定,陕煤研究院泾河新城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扩建施工总承包22厂房钢结构围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金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围护、防火涂料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2024Z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陕煤研究院泾河新城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扩建施工总承包22厂房钢结构围护。             
2.招标内容: 围护、防火涂料材料采购(材料名称)(具体型号及用量以项目上报材料计划表为准);本次拟招标计划量:15000㎡,供货期30天。
3.工程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泾干一街17号。            
4.质量要求: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并能够提供证件的扫描件。
2.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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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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