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2 规 模: 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登录后查看)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限为36个月,暂定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负责甲方厂内(含核岛区域,下同)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年度检查工作。乙方安排人员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查工作,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和检查记录。(2)负责甲方厂内起重设备的纠正性维修工作。(3)根据甲方管理要求,执行起重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4)负责完成甲方厂内起重设备(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5)负责协助甲方建立健全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6)负责配合甲方定期完成起重设备应急演练。(7)甲方进行现场重大起吊及安装作业时,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参与保驾等配合工作。(8)负责完成甲方厂内起重设备的优化项目;(9)负责协助甲方完成现有且后续新增的个人防护类安全工器具(安全带、防坠器等)等工具的定期检验和预防性试验工作。(10)负责合同期内甲方新增起重设备(≤5台)的维护保养、纠正性维修、巡检及年检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目录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A级),或提供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准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安装、维修(A级);(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重维护或保养合同业绩(服务范围覆盖核岛区域),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上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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