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环境验收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环境验收评价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第四采油厂环评报告组织验收,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执行集团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1、第四采油厂40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编写环境验收评价报告,组织通过专家的评审,并取得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的意见。2、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编写环境验收评价报告,组织通过专家的评审,并取得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的意见。3、第四采油厂2021年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编写环境验收评价报告,组织通过专家的评审,并取得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的意见。本项目费用预计12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第一标段(ZY24-XA605-FW1805-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40万吨产能建设环境影响验收项目,预算金额46.23万元,需1家服务商。
第二标段(ZY24-XA605-FW1805-2):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及产能建设环境影响验收项目及第四采油厂2021年陕295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验收项目,预算金额为75.47万元,需1家服务商。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所属陕西省榆林市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编号:ZY23-XA405-FW1369)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年龄需为18-60周岁。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技术人员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截图,且查询截图中从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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