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公告
2024-07-04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P2024-03624;
1.2采购人: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
1.5采购项目概况: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项目方案:工程劳务分包采购。本项目预估总金额:1180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100%
█一家,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种类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元) |
1 |
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通信管线改迁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
/ |
1 |
11800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股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工期具体按采购人订单要求;
2.3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某某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5(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本次采购(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上述最先到达者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本项目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资质要求: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安管人员要求:
3.1.4.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1.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两年(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迁改工程施工的相关服务案例,应满足总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不限于发票、订单或双方确定证明资料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6 其他要求:
3.1.6.1参选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劳务能力,参选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劳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人身意外伤害险参保期须涵盖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范围)。
3.1.6.2参选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遵守中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应答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1.6.3参选人需提供服务能力承诺书。
3.1.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通建总部或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通建总部或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企业。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至2024年07月0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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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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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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