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全自动打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4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全自动打包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全自动打包机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为报刊业务采购20台全自动打包机,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品目)

预估数量(台)

最高限价(万元/台)(含税)

预算(万元)

全自动打包机

20

1.5

30

2.3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新闻路14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邮路1号6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及位置,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2.5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上为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招标设备的代理商,则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型号的唯一原厂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3 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 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3.5 投标人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供设备均为全新正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收取合同金额的5%违约金;

3.1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11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书面承诺;②提供2023年11月至今(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书面承诺)(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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