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4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煤业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山西兴县、山西襄垣县、甘肃环县及华电煤业系统各单位 2.2项目规模:液压支架用浓缩液HFAS20-5,200Kg/桶,用量1800桶;液压支架用浓缩液,HFAS10-4,200kg/桶,用量8300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订单确认后于30日内交付给采购单位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煤业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液压支架用浓缩液(乳化油)生产厂家; 8.资格能力要求:应答人必须提供液压支架用浓缩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液压支架用浓缩液(乳化油)不低于500万元的销售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04 14:00到2024-07-11 17: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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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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