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1号表面处理厂房母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04
一、招标条件

本11号表面处理厂房母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号表面处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主厂房为二层,东侧两侧设夹层。火灾危险等级、防火分区:丁类;厂房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地下室水处理站(三)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一),地上整体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二)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标明的室内外母线工程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从配电间至东西附楼控制柜的母线的安装、调试,以及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已完成影响母线安装区域的拆除及恢复(包括但不限于附楼和水处理站等地吊顶的拆除恢复,母线墙板洞的开洞封堵等)。

2、中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指导、缺陷修复和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以两者中后者为准)24个月的质量保修及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需结合厂房现有线路管道安装母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号表面处理厂房母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号表面处理厂房母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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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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