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4年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04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4年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预估金额为94000元(不含税),拟中选1名参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4年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包括账号认证、视频拍摄剪辑制作、作品发布、运营推广、粉丝管理、日常支撑等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选金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4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新媒体代运营服务类或新媒体运营服务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在9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业绩。
证明文件:(1)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或协议),还须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对应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2)提供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的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或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果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金额小的记取)。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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